各有关学院(所):
教学大纲是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规定的具体课程的体系、内容和范围而制订的基本纲要。作为规范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目的、保证课程教学目标和课堂教学任务顺利实现的宏观指导性文件,对于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课程开设前、课程内容调整以及课程学时改变时都要重新制订教学大纲,以保证教学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为保证有效实施研究生教学活动,现要求各学院(所)对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本学院教师开设的课程制订相应的教学大纲。为了作好此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订原则
1.教学大纲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课程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
2.教学大纲应注重研究生课程的层次,避免重复本科阶段的知识内容。研究生课程应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应在更高层次上讲授本学科的基本体系、基本原理、最新进展和学科发展的前沿,体现前瞻性,覆盖面广,信息量大。要有利于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以及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有利于研究生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的培养。
3.教学大纲在体现学科特色,准确反映课程基本内容、内在规律和独特研究方法的同时,既要重视必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又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训练,遵循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原则。
4.教学大纲的结构要求科学严谨,要考虑课程在整个学科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处理好本学科课程、相关学科课程之间的关系与衔接,避免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遵循前沿性和体系化相结合的原则。
5.教学大纲要对课程最基本的内容做明确统一稳定的要求,使教师在教学中围绕总体培养目标和要求,突出有规则可依,同时有延伸余地,有效地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避免教学行为中的随意性,确保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范和要求,遵循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制订范围
凡我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均需制订教学大纲。
三、编写人员要求
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教学小组的全体教师研究制订,学院(所)审核通过后上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主持编写教学大纲的教师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和研究生教学经历,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教学效果优良,学术造诣较高。
四、填写说明
1.课程性质:学位课;必修课;选修课。
2.先修课程:修读该课程前需修读的基础课程。
3.考核方式:考试(开卷、闭卷);考查(写论文、大作业等)。
4.教学方式:讲授;讨论;实践。
五、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7日前学院(所)完成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和审核工作,并将教学大纲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上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六、其他
1.教学大纲一经通过,教师个人不得自行删减教学内容。
2.对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研究生部将不再列入“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中。
3.编制教学大纲是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希望各相关学院(所)务必给予充分的重视,编写过程中要注意借鉴国内外院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经验,充分征求有关教师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专家集体研讨和论证。
4.研究生部将对教学大纲进行格式的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应专家对教学大纲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研究生部会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给学院(所),由学院(所)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并对学院(所)修改后的教学大纲进行再次审核。
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 |
开课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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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基 本 情 况 |
课程性质 |
大纲起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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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学时 |
适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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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先修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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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
教学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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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1 |
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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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2 |
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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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教材:(包括教材名称、作者姓名、出版社、出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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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至少列出4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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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及要求 |
不少于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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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主要 内容 |
不少于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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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历 |
周次 |
教学内容(包括课堂讲授、讨论、实践等)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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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详细至二级标题;讨论课写出题目或主题;两个任课教师以上,请在备注中注明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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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编写 责任 人 |
责任人所在院(所):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
学院 所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责任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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