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司〔2013〕18号文件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3)34号】要求,请各单位结合自身教学和科研实际进行推荐。现将2013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本单位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http://www.train.whu.edu.cn/News/xzxmjs/160234925.asp
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全省推荐名额:40名
资助标准:全额享受中青年教师发展专项资金的资助。
三、推荐程序
1.申请人员登录武汉中心( http://www.train.whu.edu.cn)主页,点击页面左侧“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即可进入接受学校、导师、专业和课题的查询页面。
注意事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包含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和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一般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校级(含)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原则上需选择带“*”的导师。
2.《关于发布2013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课题目录、通讯方式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等相关信息可在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武汉中心网页上查询和下载。( http://train.whu.edu.cn/News/gnfwxz/)
3.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4.为提高录取率,请申报人员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于4月15日上午12时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阳珊OA邮箱,并在主题词中注明“学院+姓名+教育部国访推荐表”。
5.申报该项目人员获批后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将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在访问学者返校工作后一年内,其所在部门须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做出书面评估(从今年开始教育厅加强了对访问学者的研修工作要求以及回校后的考核评估)。
由于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晚,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老师(含课程在本单位的“双肩挑”人员),逾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阳 珊 陈继华 电话:83816507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