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4日?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日)行政人员正常上班,教学人员补周五的课程。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于4月3日12:00前报校长办公室,联系人:肖海琦,联系电话:83816603),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